题目

《公司法》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作出许多完善,东方大学教授于某在校报上撰写文章对此作出了评述,请问以下评述哪些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法定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

B.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股权变更的,应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修改章程

C.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还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D.股份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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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的职权不包括()。A: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B: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C: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D: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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