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进行市场检查中,发现一外省药贩卖假“红参”。工商所便暂扣了“红参”,令药贩回去取相关证明文件,结果,该药贩一去不复返。工商所所长王某遂将假红参以每公斤130元销售给本区药材购销站,并将一部分货款由王某等五名干部私分。待该县人大常委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该区各医疗单位检查《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时,在村医疗单位发现这种所谓的“红参”,经检验其实是商科植物。根据上述事实,县卫生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没收工商所销售假“红参”的非法所得,并处以假红参冒充正品价格一倍的罚款计1148元。对于本案的情况,下列论述不正确的是:()

A.区工商所是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B.区工商所在销售假“红参”时,其身份是民事主体

C.处罚的对象是工商所,工商所所长等五人不负任何责任

D.应当依法追究工商所所长等五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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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超市所有人,在微博上发文批评所在地工商所执法不规范。该工商所工作人员得知后,决定给点颜色看看,于是隔三差五到赵某超市进行检查,并挑衅说:“有种你再发微博看看!”当地有些人见工商所工作人员经常到赵某超市检查,以为其商品有问题,不再去购物,致赵某超市营业额明显下降。工商所的行为可能侵犯赵某哪些基本权利?()

A.言论自由

B.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C.营业自由

D.住宅不受侵犯权

某区地税局委托某工商所代征税款,纳税人对工商所的代征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当向()申请复议。

A、区人民法院

B、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C、区地税局

D、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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