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某因要报考研究生,欲向单位请假复习,遂找到其中学同学、县医院的执业医师王某,请王某为其开具病假条。王某为李开出了“病毒性心肌炎。全休壹个月”的诊断证明书。对于王某的行为,县卫生局可以给予

  • A、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 B、警告或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 C、警告或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六月至一年

  • D、调离医师岗位

  • E、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相关标签: 病假条   心肌炎   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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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创伤性网胃心包炎时,引起心肌发炎,眼观心脏表面有大小不一的化脓汁,心肌上坏死、液化和大量中性粒细胞碎片,病灶周围血管扩张、充血、大量反应带。此病变为()。
A、化脓性心肌炎
B、间质性心肌炎
C、实质性心肌炎
D、中毒性心肌炎
E、免疫反应性心肌炎

张某因私自旅游,欲向单位请假,遂找到其友,在县医院工作的王医师,求王医师为自己开具病假条。王医师碍于情面,为其开出了“脚踝关节软组织挫伤,卧床休息15日”的诊断建议书。对于王医师的行为,县卫生局可以给予(  )。

A、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B、调离医师岗位

C、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D、警告或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至一年

E、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2014年1月,郭某被A公司聘为专职汽车司机,经过双方协商正式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乙方(即郭某)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即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驾驶员安全须知》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014年8月5日,郭某左眼受伤。此后,郭某一直以治疗眼病为由没有上班。2015年8月4日,A公司人事部书面通知郭某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郭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于是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在庭审中,A公司诉称,自去年8月以来,郭某未经准许,也没有提交病假条,始终没有到公司上班,直至现在。在此期间公司曾多次通知郭某递交病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但郭某一直没有提交。因此,公司是在多次通知郭某无效的情况下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经过审理,因A公司无法提供足够证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认定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对此未提出异议,该裁决书即日生效。此后,A公司一直让郭某在家等待安排工作,并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每月支付郭某1500元病假工资直至2016年8月上旬,A公司再次以郭某自2015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4日的一年中,存在旷工行为,违反双方劳动合同规定,再次与郭某解除劳动合同。郭某不服,再次向当地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第二次仲裁庭审中,因A公司仍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曾通知郭某上班并为郭某安排工作,致使再次败诉,只能继续与郭某履行劳动合同。请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本案例进行全面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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