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 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问题。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沦,正确的是:( )

A、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森林大酒店与与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C、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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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之城大酒店是某县唯一一家三星级酒店,位于县城商业中心区,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县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该酒店全面履行扩建后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验收,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对星之城大酒店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限期内停止营业。星之城大酒店缴纳了全部罚款,但是对责令停业决定不予理睬,一直继续营业,县公安消防部门考虑到星之城大酒店停业会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于是依法将本案交由县公安局报请县政府决定如何处理。后来,县政府决定采取断电查封的方式强制执行,组织县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星之城大酒店强行断电、查封。至此,星之城大酒店全面停业。
附:《消防法》第70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责令停业决定的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县政府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无效,理由是超越职权
B.县政府作出强制执行责令停业决定前应事先举行听证
C.县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事先书面催告星之城大酒店履行停业义务
D.执法部门采取断电方式迫使星之城大酒店履行停业义务的做法违反法律
E.执法部门强制执行责令停业决定,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
[多选]以劳动合同生效至终止的期间为标准,可将劳动合同分为().
A.A.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全日制劳动合同C.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部分时间劳动合同E.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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