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受保护的投资者通常包括缔约双方国家的自然人、法人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实体。缔约一方一般对下列()投资者给予条约保护。
A、具有缔约国国籍或在缔约国境内有住所的自然人
B、依缔约国法律设立或在该缔约国国内有住所的法人或非法人经济实体
C、由缔约国公民或法人控制的第三国或对方缔约国的公司
D、与缔约一方无重要联系,由第三国国民所控制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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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第四条无论何时任何一缔约国认为缔约国中任何一国领土之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遭受威胁,各缔约国应共同协商。
第五条: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进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进攻。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材料二:如果在欧洲发生了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对一个或几个缔约国的武装进攻,每一缔约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力,个别地或通过其他缔约国的协议,以一切它认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装部队,立即对遭受这种进攻的某一国家或几个国家给予援助。
——《友好互助合作条约》
阅读上述两段材料,想一想这两个条约有什么共同点?
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不予受理的案件涉及()
A、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投资引起的争议
B、缔约国政府之间直接投资引起的争议
C、缔约国企业间因直接投资引起的争议
D、缔约国政府与境内外国企业之间的争议
下列不属于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的有( )。
A、缔约国另一方的沿海航行权
B、缔约国另一方的购买士地权
C、缔约国另一方的领海捕鱼权
D、缔约国另一方公民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
E、以上都对
根据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受保护的投资者通常包括缔约双方国家的自然人、法人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实体。缔约一方一般对下列()投资者给予条约保护。
A、具有缔约国国籍或在缔约国境内有住所的自然人
B、依缔约国法律设立或在该缔约国国内有住所的法人或非法人经济实体
C、由缔约国公民或法人控制的第三国或对方缔约国的公司
D、与缔约一方无重要联系,由第三国国民所控制的实体
“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缔约国应单独并会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之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这段文字出自()
A、《华沙条约》
B、《北大西洋公约》
C、《联合国家宣言》
D、《凡尔赛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