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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17周岁,某中外合资企业工人,1992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5000元的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因此,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是15周岁,则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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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经营一大型百货公司,某日几人找到蒋某,愿意将一批走私进来的手机、手表和化妆品放在该公司销售,销售所得五五分成。蒋某与合伙人商量后答应了代为销售这些赃物,最后获利50万元全部用于百货公司的修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百货公司因不满足主体条件,不构成犯罪

B、百货公司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对蒋某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规定处罚

D、蒋某构成走私罪的帮助犯

百货公司的某采购员于1992年4月与某个体户联系,购进了240瓶茅台酒。由于百货公司在Y市的商业信誉比较好,因此这批茅台酒很快就售出了200瓶。购买者在饮用后发现味道不很纯正,酒的质量较次,于是就写信向茅台酒厂反映情况,指责酒厂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茅台酒厂接到消费者的意见信后,迅速派员赴Y市向当地的市工商局反映了此事,Y市工商局专门派人配合茅台酒厂的调查、取证工作。发现百货公司销售的这批茅台酒是假酒,茅台酒上的商标也是伪造的。百货公司承认这批茅台酒的进货渠道有问题,是其业务员通过某个体户联系购进的,现个体户已下落不明。同时,百货公司还声称进货时并不知道这批酒是假茅台酒,否则是不会销售的。Y市工商局对百货公司尚未售出的剩余茅台酒予以查封、没收,并对百货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罚,还责令百货公司负责追回已售出的假茅台酒,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百货公司称“进货时并不知道这批酒是假茅台酒,否则是不会销售的”,是否可以据此认定其未侵犯茅台酒的商标专用权?

2010年4月5日,某百货公司致函某服装厂,欲订购1000套女式西装,并提供了规格、单价,询问是否同意。同月同日,该服装厂也致函该百货公司,表示现有l000套女式西装,询问百货公司是否可以接受。双方收信后,均未给对方回复。2个月后,该服装厂向该百货公司发货,百货公司拒绝收货付款。下列关于百货公司与服装厂之间的关系认定正确的是()。

2016年10月,长春县百货公司和定府县五星公司在康安县订立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百货公司向五星公司提供一批电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款、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事项,并确认如果发生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后来,双方经理又口头约定,可以优先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百货公司依约向五星公司提供了电器。然而,五星公司由于投资失误,资金周转存在问题,一直拖欠百货公司50万元的货款,百货公司遂向康安县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并开庭审理。后原被告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协议,约定被告方在半年内分两次还清欠款50万元。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半年内五星公司只还30万元,尚欠20万元。百货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调查发现五星公司的账户资金所剩无几,根本无法偿清债务,但是发现该公司在本地另有办公用豪华轿车一辆,遂将该车扣押,准备进行拍卖。此时,旗贸公司认为其对该车拥有所有权,因而该车不应当被扣押,于是提出异议,法院执行人员告知旗贸公司执行机构无权解决纠纷,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结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说明理由:(1)百货公司和五星公司约定纠纷由康安县法院管辖是否有效?(2)百货公司和五星公司约定纠纷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有效?(3)法院执行百货公司和五星公司的和解协议是否恰当?(4)法院对旗贸公司异议的处理是否恰当?

某甲17周岁,某中外合资企业工人,1992年1月,她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5000元的项链。回家后,甲的父亲认为甲尚未成年,未经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额交易,因此,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回答下列问题。在买卖项链的关系中,百货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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