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培训评估的层级体系的特点和评估标准。

(1)培训评估层级体系的特点

①反应评估,是第一级评估,即在课程刚结束时,了解学员对培训项目的主观感觉或满意程度。第一级评估目标往往包括对培训项目的肯定式意见反馈和既定计划的完成情况。

优点:易于进行,是最基本、最普遍的评估方式。

缺点:可能因为对老师有好感而给课程全部高分,或者因为对某个因素不满而全盘否定课程。

②学习评估,是第二级评估,着眼于对学习效果的度量,即评估学员在知识、技能、态度或行为方式方面的收获。评估的方法很具体,无论是测试、模拟、技能练习还是教师的评价,都是为了评估学习的情况。

优点:对培训学员有压力,使他们更认真地学习;对培训师也是一种压力,使他们更负责、更精心地准备课程和讲课。

缺点:评估所带来的压力也可能使报名不踊跃;所采用的测试方法的可靠度和可信度有多大、测试方法的难度是否合适,对工作行为转变来说并非是最好的参考指标。

③行为评估,是第三级评估,主要评估学员在工作中的行为方式有多大程度的改变,主要有观察、主管评价、客户评价、同事评价等方法。

优点:培训的目的是改变学员的行为,可以直接反映培训的效果;可以使高层领导和直接主管看到培训的效果,使他们更支持培训。

难点:实施时间往往是培训结束后的几周或几个月之后,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人力资源部门可能忙不过来;因为要占用相关人员较多时间,大家可能不太配合;问卷的设计非常重要却比较难做;员工的表现多因多果,难以剔除不相干因素的干扰。

④结果评估,是第四级评估,通过对质量、数量、安全、销售额、成本、利润、投资回报率等企业或学员上司关注的并且可量度的指标进行考查,与培训前进行对照,判断培训成果的转化情况。

优点:如果能在这个层面上拿出翔实的、令人信服的调查数据,不但可以打消高层主管投资于培训的疑虑心理,而且可以指导培训课程计划,把有限的培训经费用到最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课程上来。

缺点:需要较长的时间;相关经验很少,评估技术不完善;必须取得管理层的合作,否则就无法拿到相关的数字;多因多果,简单的对比数字意义不大,必须分辨哪些结果与要评估的课程有关系,在多大程度上有关。

(2)培训评估层级体系的评估标准在设定培训评价标准时,应当注重评估指标和标准的相关度、信度、区分度和可行性。

①相关度。指衡量培训成果的标准与培训计划预定训练或学习的目标之间的相关性。

②信度。指对培训项目所取得的成效进行测试时,其测量结果的长期稳定程度。

③区分度。指受训者取得的成果能真正反映其绩效的差别。

④可行性。指在对培训成果进行评估时,采集其测量结果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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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简要说明提取关键绩效指标的程序和步骤。[2010年5月二级真题]

相关试题:在审核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时应当关注哪些要点?

提取关键绩效指标的程序和步骤主要有:

(1)利用客户关系图分析工作产出

客户关系图是指通过图示的方式显示某一团队或员工个体对组织内部客户和外部客户的工作产出。采用客户关系图的方式界定某一团队和员工个人的工作产出,进而对绩效指标进行评估。这种做法的好处有:①能够用工作产出的方式将个体或团队的绩效与组织内外其他个体和团队联系起来,增强每个团队或员工的客户服务意识;②能够更加清晰地显示团队或员工对整个组织的贡献率;③采用这种直观的方式,能够更全面、更深入地分析掌握团队和员工的工作产出,不会遗漏较大的或重要的考评项目。

(2)提取和设定绩效考评的指标

在确定了团队或个体的工作产出,并从中汇总整理出各种相关的绩效考评指标之后,应当运用SMART方法提取关键绩效考评指标。

在提取关键绩效指标时,还应当关注考评指标的性质和特点。一般来说,关键绩效指标主要可以区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和时限指标四种类型。

(3)根据提取的关键指标设定考评标准

①一般来说,考评指标是指从哪些方面对工作产出进行衡量或评估,而考评标准则是指各个考评指标在数值上应当达到什么样的水平。考评指标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需要对被考评者“什么样”的绩效进行考评。考评标准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求被考评者做得“如何”“怎样”,完成了“多少”工作任务。

②正确地界定了绩效指标之后,准确地设定绩效考评标准。

a.对于数量化的绩效指标,设定的考评标准通常是一个范围,如果被考评者的绩效表现超出标准的上限,则说明被考评者做出了超出期望水平的卓越绩效;如果被考评者的绩效表现低于标准的下限,则表明被考评者存在明显的不足和缺陷,需要加以改进。

b.对于非数量化的绩效考评指标,在设定绩效标准时,往往从客户的角度出发,需要对“客户期望被考评者做到什么程度?”作出正确的回答,即对行为指标作出明确的范围界定,并划出具体的考评等级。

(4)审核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审核关键绩效指标的要点包括:

①工作产出是否为最终产品。由于通过关键绩效指标进行评价主要是对结果的评价,因此在设定关键绩效指标的时候也主要关注最终结果。在最终结果可以界定和衡量的情况下,就尽量不去追究过程中微小的细节问题。

②多个考评者对同一个绩效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价,其结果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

③关键绩效考评指标的总和是否可以解释被考评者80%以上的工作目标。关键绩效指标是否能够全面覆盖被考评者工作目标的主要方面,即所抽取的关键行为的代表性问题,也是应当密切加以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④关键绩效指标和考评标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不仅要关注关键绩效指标的提取和设定,还要充分考虑如何依据这些关键指标的考评标准,对被考评者的工作行为或结果进行衡量和评价。

⑤关键绩效指标的考评标准是否预留出可以超越的空间。关键绩效指标考评的标准水平通常是要求被考评者达到工作目标的基本标准,即一种合格的工作产出标准。绩效标准水平应该控制在大多数被考评者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范围之内,对于超越这个范围的绩效表现,就可以将其认定为卓越的绩效表现。

(5)修改和完善关键绩效指标和标准

关键绩效指标和考评标准初步设定之后,还需要对团队和员工个体的绩效管理活动进行跟踪调查,以进一步对关键绩效指标标准体系进行补充、修改,不断提高关键绩效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准确性。

试述企业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的步骤。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规定,协商的具体步骤是:

(1)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3)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

(4)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经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5)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简要说明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形式。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根据仲裁庭仲裁员人数,仲裁庭可分为:独任仲裁庭和合议仲裁庭。

(2)一次裁决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3)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4)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人员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5)管辖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6)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由劳动关系的特点所决定,反映平等主体关系间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即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某企业在该地区是一个民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市场上紧俏的产品。企业领导为赚取更大的利润,要求员工积极努力地生产,但是企业员工工资水平仅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一点。员工加班加点,长期疲劳造成事故多发。员工多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投诉企业,经调解决定集体协商解决工资问题。[2012年5月二级真题]

请结合本案,回答以下问题:请问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如何确定?基本要求是什么?

(1)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雇员)代表与企业(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机制。

(2)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

①雇员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雇员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雇员同意。

②雇主一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③协商双方应各自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在协商期间轮流担任协商会议执行主席,负责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组织工作,并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④雇员一方的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雇员方面的代表作为首席代表。

⑤未成立工会的,由雇员集体协商代表推举。

⑥雇主一方的首席代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雇主方面的代表作为首席代表。

(3)集体协商代表确定的基本要求

①协商双方均可书面委托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②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

③雇员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雇主不得对其采取歧视性行为,不得违法解除或变更其劳动合同。

④由企业内部产生的协商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原来所享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不变。v⑤协商代表应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履行代表职责,并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任。

⑥协商代表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⑦协商代表应了解和掌握工资分配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工资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

简述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15分)

答:

(1)任务与目标原则;

(2)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原则;

(3)有效管理幅度原则;

(4)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5)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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