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他们有权()。
Ⅰ.推荐公司董事会候选人
Ⅱ.起草公司章程
Ⅲ.公司成立后享受公司股东的权利
Ⅳ.公司不能成立时,不用承担任何费用
Ⅴ.决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聘
Ⅵ.参加公司筹委会
A、Ⅱ,Ⅲ,ⅣB、Ⅱ,Ⅲ,Ⅳ,ⅤC、Ⅰ,Ⅱ,Ⅲ,ⅥD、Ⅳ,Ⅵ
相关标签: 筹委会 有限公司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搜题
相关试题
发起人的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主要权利至少应该有()。
A.参加公司筹委会
B.决定公司董事会人选
C.起草公司章程
D.决定公司经理人选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他们有权()。
Ⅰ.推荐公司董事会候选人
Ⅱ.起草公司章程
Ⅲ.公司成立后享受公司股东的权利
Ⅳ.公司不能成立时,不用承担任何费用
Ⅴ.决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聘
Ⅵ.参加公司筹委会
A、Ⅱ,Ⅲ,ⅣB、Ⅱ,Ⅲ,Ⅳ,ⅤC、Ⅰ,Ⅱ,Ⅲ,ⅥD、Ⅳ,Ⅵ
Ⅰ.推荐公司董事会候选人
Ⅱ.起草公司章程
Ⅲ.公司成立后享受公司股东的权利
Ⅳ.公司不能成立时,不用承担任何费用
Ⅴ.决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聘
Ⅵ.参加公司筹委会
A、Ⅱ,Ⅲ,ⅣB、Ⅱ,Ⅲ,Ⅳ,ⅤC、Ⅰ,Ⅱ,Ⅲ,ⅥD、Ⅳ,Ⅵ
乙企业、丙公司、丁公司、戊研究所和庚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甲股份公司,并发行股票及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筹委会拟在公司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不得在甲公司担任独立董事。Ⅰ.戊研究所的所长Ⅱ.丙公司总经理的妻子Ⅲ.参与《独立审计准则》起草工作的某大学教授Ⅳ.财政部财产评估司的处长Ⅴ.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某律师
A.Ⅰ、Ⅱ、Ⅴ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