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用区划代码分为3段,第1段表示(),第2段表示街道、镇和乡,第3段表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A省的行政区划
B市及市以上的行政区划
C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
D地及地以上的行政区划
统计用区划代码由12位数字组成,分为三段。代码的第一段为()。
A4位数字,表示省级行政区划
B4位数字,表示地及地以上行政区划
C6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
D6位数字,表示乡及乡以上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