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颁布的第一个学制。
A、1949
B、1950
C、1951
D、1952
1952年10月,()与中央外资企业局合并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政务院,负责领导全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