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诉张慧一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李香到法院找到该案的书记员李猛吵闹,书记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李香仍不罢休,继续辱骂书记员。书记员将此情况报告合议庭审判长,由审判长批准.以李香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其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B.如果李香的上述行为发生在执行终结后,则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C.当事人对拘留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合议庭审判长可以决定对李香实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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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应当在记录法庭审理全部活动的法庭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A、审判员、书记员
B、审判员、当事人
C、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证人
D、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
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人不包括()。
A.证人
B.鉴定人
C.书记员
D.司法警察
A.二审受理费500元,由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20××年×月×日(院印)书记员:×××
B.二审受理费500元,由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负担。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20××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C.二审受理费500元,由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20××年×月×日(院印)书记员:×××
D.二审受理费500元,由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20××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91~94题:
范某、朱某、罗某(17岁)结成犯罪团伙,在2005年至2006年间在s市南区城乡结合部多次实施抢劫行为,共抢劫财物价值15万余元,期间还致王甲死亡。该犯罪团伙被侦破后,由检察机关向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普通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其中书记员王乙系受害人王甲的弟弟。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5年,朱某有期徒刑8年,罗某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后,罗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二审法院改判罗某有期徒刑4年,朱某有期徒刑10年,并对三人分别判处罚金。
第91题本案中书记员王乙是否应当回避()
A.不应当回避,王乙不属于回避人员的范围
B.不应当回避,王乙担任书记员不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C.应当回避,王乙属于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D.应当回避,王乙担任书记员可能会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回避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陪审员和书记员的回避均由审判长决定
B、陪审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D、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