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91~94题:

范某、朱某、罗某(17岁)结成犯罪团伙,在2005年至2006年间在s市南区城乡结合部多次实施抢劫行为,共抢劫财物价值15万余元,期间还致王甲死亡。该犯罪团伙被侦破后,由检察机关向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普通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其中书记员王乙系受害人王甲的弟弟。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5年,朱某有期徒刑8年,罗某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后,罗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二审法院改判罗某有期徒刑4年,朱某有期徒刑10年,并对三人分别判处罚金。

第91题本案中书记员王乙是否应当回避()

A.不应当回避,王乙不属于回避人员的范围

B.不应当回避,王乙担任书记员不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C.应当回避,王乙属于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D.应当回避,王乙担任书记员可能会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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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公安局局长的私人住宅。为此,该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并以局长为专案组组长。在侦查过程中,相继有了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局局长回避,县公安局局长召开局办公室特别会议,决定驳***避申请,并告知不得复议。案件最终被起诉至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公安局局长提出要求法庭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该名书记员曾经打算到县公安局工作,正是由于自己作为局长没有批准才使其未能如愿。审判长采纳了公安局局长的要求,更换了书记员。对该案的法庭书记员的回避,应由谁决定?

曹某与刘某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2013年1月,曹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违约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该案书记员两次到曹某家送达判决书曹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交给曹某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留在曹某住所,并以录像记录整个过程

C.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交给曹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带回即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应当在记录法庭审理全部活动的法庭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A、审判员、书记员

B、审判员、当事人

C、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证人

D、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邀请见证人到场

B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郭某与蔡某是多年的商业伙伴。一次生意合作中,双方发生纠纷,郭某把蔡某诉至法院,要求蔡某返还5万元,蔡某收到开庭通知后不见了,法院最终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裁判,判决蔡某返还5万元给郭某。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蔡某家送达判决书,蔡妻均拒绝接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书记员将判决书交给蔡的邻居转交B、书记员将判决书留置在蔡的住所,并拍照记录送达过程C、书记员将判决书交给蔡的所在地居委会转交D、书记员将判决书交给蔡的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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