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消费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增值税税率)

相关标签: 加工费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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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利润)÷(1-消费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增值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特点是()。
A.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B.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C.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D.委托方支付加工费,受托方购买原料或主要材料再卖给委托方进行加工

委托加工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公式为()。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业务,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B.(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C.(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D.(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税务师审核加工承揽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C.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D.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E.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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