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建制市包括()。A.副省级市B.县级市C.地级市D.直辖市
()是20世纪90年代在原有建制市的行政等级中新增加的一个层次,虽然在宪法第30条规定的中国行政区划中并没有这一层次,但在我国市级行政区划中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