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A.本市行政区域内
B.本省行政区域内
C.本县区行政区域内
D.本乡行政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