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回应诉求,感受文明。

材料一: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活动,收效明显,回应了公众诉求。下面是一组“关注斑马线治理,呵护斑马线文明”宣传图片。

法律连线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材料二: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成为妇孺皆知的常识,公众对二手烟危害的认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对目前室内无烟环境的满意度普遍较低。室内无烟环境成为公众诉求。

(1)据图一及“法律连线”得到的启示。选取一个角度。提出实现室内无烟环境的设想。

(2)据对图二的理解,谈谈实现室内无烟环境,吸烟者应提高哪些道德素质。

(3)据以上材料及问题,概括解决公众诉求对社会的影响。

相关标签: 斑马线   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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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的文明交通“礼让斑马线”活动中,对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驾驶人员,处以扣_\__分、罚款___元的处罚。

材料:2017年6月25日起,成都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近年来伴随我国机动车辆的与日俱增,因机动车事故死亡或受伤的人数呈不断上升态势,其中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矛盾更是愈发突出,每年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由于机动车和行人的互不礼让而发生的事故占到事故的90%。在专项治理活动中,继路面民警对机动车斑马线不让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后,28日,成都交警全城启用“全球眼”,对不让行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现在已经是“天眼地网”严查,并成为常态机制,及时发现和精准查处不按规定让行的交通违法。违法行为如何认定?交警部门表示,标准只有一个——斑马线应停车礼让。对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速行驶的,以及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成都交警表示,交管部门将以人民路、蜀都大道两条交通主干道为重点,在城区打造首批12个文明礼让示范路口,同时,在全市范围逐步扩展治理重点和区域,主城区外的各区市县可以参照处理。对于公交、出租、网约车等多车单位,交管部门已提前沟通。如上述单位驾驶员违反交规,不仅会被罚款记分,同时还会被抄告单位。为了进一步保障市民安全过街,成都交警将优化行人过街信号灯配时,增设二次过街安全设施,特别是在未设置信号灯的斑马线前,科学增设“礼让行人”提示标志,增加斑马线夜间闪光警示设施。为进一步促进礼让行人,市文明办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志愿者拿着“车让人我点赞”的绿色车贴,为礼让行人的车主贴在车辆尾部,和交警一起为让行斑马线的驾驶员点赞。一位老人闯红灯,志愿者阻拦,老人恼怒把电动车停在斑马线,路人指责老人,老人更加恼羞成怒,如果你是志愿者,你该怎么办?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入法执行一段时间以来,行人和驾驶员对于具体如何实施“礼让行人”仍存在一些争议:

行人:部分司机斑马线前加一脚油门鸣着喇叭抢行,未能做到“礼让行人”。而且交管部门对于此类违法之举,执法与执罚都过于宽松。

驾驶员:个别行人“闯红灯”“抢黄灯”,肆意穿行斑马线。还有一些“低头族”在斑马线上慢吞吞过马路。这种情况下进行“礼让行人”,会造成交通拥堵。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从认识论角度,分析对于如何实施“礼让行人”产生争议的原因。

当前,全国多地交警部门对“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处罚。对此,有评论员文章指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动要从“礼让”向“理让”转变,不仅要规范机动车避让行人,更要倡导行人与机动车互相避让。违法行走的路人,则不在“礼让斑马线”的范围。这一观点强调了

①道路交通治理要遵循法律面前平等原则

②公民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相同的

③交通参与者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原则

④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马路口,两个顽皮的少年在斑马线上追逐,一辆出租车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留下行人惊恐的呼叫。学生小明对此发表如下看法,你认为不可取的是()①不能在斑马线上打闹,可以在人行道上追逐嬉戏②马路口要注意避让车辆,看到没有机动车,别管信号灯,马上快跑过马路③过马路时要过斑马线④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走
A.①②B.①④C.③④D.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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