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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给定的材料,谈谈你对法律实效产生条件的认识。(中财2008年研)材料1:1920年1月17日,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在联邦政府通过这个法案以前,美国已经有25个州拥有自己的禁酒令。但纽约市长拉加第对这项法令的可行性表示怀疑,他指出,单是在纽约一地,要切实执行禁酒法令,需要动员的警力便高达25万名。由于禁酒令无视执法上的困难,以及忽略了人正当的欲望,最终产生了适得其反的后果:酿造私酒成为庞大的非法事业,美国黑社会在私酒利润的滋养下变得空前繁荣。第18修正案终于在1933年12月4日被废除了,人们兴高采烈,为禁酒令的撤消而频频举杯。材料2:前几年,北京等大城市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是在执行中,出现了禁而不止的现象,公安机关虽然加大了查处力度,但是“禁放”效果却不甚明显。于是各地又陆续将“禁放”改为了“限放”,即将禁止燃放爆竹和未经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的规定修改为“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燃放政府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这样既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习惯,满足了广大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心愿,又不违背立法目的。“禁放”改“限放”受到人们的普遍好评。

赶制酒桶迎“新政”1931年,美国的哈默从前苏联回来。当时,正是富兰克林罗斯福逐渐走近白宫总统宝座的时候。罗斯福提出的解决美国经济危机的“新政”,获得了一些人的赞许,但仍有一些人对“新政”能否成功持怀疑态度。哈默潜心研究了当时美国国内的政治形势和经济状况,认为罗斯福肯定会掌握美国政权,“新政”一定会获得成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具有商业头脑的哈默找到了一条可以发财的新路。他以敏锐的眼光预见到,一旦罗斯福新政得势,1920年公布的禁酒令就会被废除,为了解决全国对啤酒和威士忌酒的需求,那时将需要空前数量的酒桶,特别是需要用经过处理的白橡木制成的酒桶,而当时市场上却没有酒桶。哈默在前苏联住了多年,他知道前苏联人有制作酒桶用的桶板可供出口。于是,他向前苏联订购了几船桶板,并在纽约码头前苏联货轮靠岸的泊位上设立了一个临时性的桶板加工厂。由于酒桶供不应求,他又在新泽西州的米尔敦建造了一个现代化的酒桶工厂,造桶厂就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当酒桶从哈默的造桶厂滚滚而出的时候,恰好赶上“新政”废除禁酒令,人们对啤酒、威士忌等酒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哈默的酒桶也被那些最大的威士忌和啤酒制造商的高价抢购一空,哈默取得了空前的成功。随后的25年,哈默的经营愈加活跃,乃至成为美国的巨富。试分析哈默成功的原因,从中我们得到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