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人大法律系课程在模仿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课程。
A、对
B、错
业余兼课是高校教师的实际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某校的一项统计表明,法律系教师的人均业余兼课的周时数是3.5,而会计系则为1.8。因此,该校法律系教师的当前人均实际收入要高于会计系。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将削弱上述论证?Ⅰ.会计系教师的兼课课时费一般高于法律系。Ⅱ.会计系教师中当兼职会计的占35%;法律系教师中当兼职律师的占20%。Ⅲ.会计系教师中业余兼课的占48%;法律系教师中业余兼课的只占20%。A.Ⅰ、Ⅱ和Ⅲ。B.仅Ⅰ。C.仅Ⅱ。D.仅Ⅲ。E.仅Ⅰ和Ⅱ。
根据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在语句“法律系三班的同学来自全国各地”中,“法律系三班的同学”这个概念属于()概念。
某大学一寝室中住着若干个学生。其中,一个是哈尔滨,两个是北方人,一个是广东人,两个在法律系,三个是进修生。该寝室中恰好住了8个人。如果题干中关于身份的介绍涉及了寝室中所有的人,则以下各项关于该寝室的断定都不与题干矛盾,除了A.该校法律系每年都招收进修生。B.该校法律系从未招收过进修生。C.来自广东的室友在法律系就读。D.来自哈尔滨的室友在财政金融系就读。E.该室的三个进修生都是南方人。
A.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B.亚太法系和欧美法系
C.刑法和民法
D.成文法系和判例法系
某律师事务所共有12名工作人员。(1)有人会使用计算机。(2)有人不会使用计算机。(3)所长不会使用计算机。上述三个判断中只有一个是真的。以下哪项正确表示了该律师事务所会使用计算机的人数?某大学的某寝室中住着若干个学生。其中,1个是哈尔滨人,2个是北方人,1个是广东人,2个在法律系,3个是进修生。因此,该寝室中恰好有8人。以下各项关于该寝室的断定是真的,都能加强上述论证,除了:A.题干中的介绍涉及了寝室中所有的人。B.广东学生在法律系。C.哈尔滨学生在财经系。D.进修生都是南方人。E.该校法律系不招收进修生。
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检察官的有( )
A、李XX,女,22岁,某重点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
B、王XX,男,30岁,工程学博士,5年前,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在XX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4年
C、赵XX,男,24岁,法学学士,在XX律师事务所工作1年
D、丁XX,男,26岁,某大学法律系专科毕业生,担任上海市XX公司法律顾问3年
某大学某寝室中住着若干个学生。其中,一个是哈尔滨人,两个是北方人,一个是广东人,两个在法律系,三个是进修生。该寝室中恰好有8人。以下各项关于该寝室的断定如果是真的,都有可能加强上述论证,除了______。A.题干中的介绍涉及了寝室中所有的人B.广东学生在法律系C.哈尔滨学生在财金系D.进修生都是南方人
某宿舍住着四个留学生,分别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和日本。他们分别在中文、国
际金融和法律三个系就学,其中:(1)日本留学生单独在国际金融系;(2)韩国留学生不在中文
系;(3)美国留学生和另外某个留学生同在某个系;(4)加拿大学生不和美国学生同在一个系。
以上条件可以推出美国留学生所在系为()。
A.中文系
B.国际金融系
C.法律系
D.中文系或法律系
某宿舍住着四个留学生,分别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和日本。他们分别在中文、国际金融和法律三个系就学,其中:
(1)日本留学生单独在国际金融系;
(2)韩国留学生不在中文系;
(3)美国留学生和另外某个留学生同在某个系;
(4)加拿大学生不和美国学生同在一个系。
以上条件可以推出美国留学生所在的系为
A.中文系
B.国际金融系
C.法律系
D.中文系或法律系
A、某8岁儿童
B、某县人民政府
C、某合伙企业
D、某高校法律系
B.国政系
A某公司的一个分公司
B某工厂的一个车间
C某科室
D政法大学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