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
B.3,2
C.3,3
D.2,2
金福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本数额4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二年来,经营业绩良好。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申请公司上市。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为金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不完全具备。金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吹毛求疵,转而求助一家证券律师事务所,要求其出具一份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意见。 如果你是该证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你认为在法律意见书中至少应当陈述哪些内容?
根据《公司法》,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
B、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C、所持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D、所持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