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7年3月至2008年11月,甲利用“经济互助会”的形式,采取“会书”承诺的方法,先后“邀会”41次,共非法集资总金额为3404万元,扣除“放会”款,甲无法归还他人“上会”款181万元。此外,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期间,甲接受其他人同类型的“邀会”,共“上会”600次,“上会”总金额5840万元,得会总金额5703万元,无力偿还他人现款53.8万元,以会账充抵46万元,另有7.7万元未能归还。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集资诈骗罪B.诈骗罪C.非法经营罪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相关标签: 诈骗罪   互助会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下列关于诈骗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诈骗罪可以判处死刑
B.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
C.成立诈骗罪,没有数额的限制
D.只要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得钱财,数额较大的,都构成诈骗罪
下列不属于金融诈骗罪的是( )。

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挪用资金罪

下列犯罪仍保留死刑的有:()

A.集资诈骗罪

B.贷款诈骗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保险诈骗罪

联系我们 会员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