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B、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相关标签: 特别行政区   行政区   终审权   高度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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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的形式决定特别行政区的制度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针对其自身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单项选择题]在特别行政区制度下,属于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的事务包括()。
A.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B.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C.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D.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司法管辖权
(2008年真题)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内实施的地方性法律B.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行政区内其他立法的基础和法律依据C.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普通法律的一种,不能与宪法相抵触D.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基本法律的一种,效力范围及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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