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委员会的以下内容,需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发布()。
A.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相关当事人承诺函
B.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参会委员名单
C.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表决结果
D.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个人意见
相关标签: 并购重组 委员会 承诺函
A.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投资咨询业务
B.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C.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经纪业务
D.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投资银行业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者提出新方案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
A.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B.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并购重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
C.认为申请人存在尚待调查核实但不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的,应当在工作底稿上提出有依据、明确的审核意见
D.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开始前,委员应当签署与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所聘请的专业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并交由中国证监会留存
A.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出现审核意见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或者表决结果显失公正情况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进行调查,并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相关并购重组申请事项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B.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不可再重新提出申请
C.在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了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的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可以提请并购重组委员会召开会后事项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该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重新进行审核
D.会后事项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参会委员不受其是否审核过该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的限制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