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啤酒厂月份销售乙类啤酒吨每吨出厂价格元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乙类啤酒定额税率元吨
  • A88000
  • B190400
  • C100000
  • D616000

相关标签: 啤酒厂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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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某啤酒厂2013年9月生产了15000吨黄酒,当月销售了10000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7万元。则啤酒厂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
A.100万元
B.117万元
C.10000吨
D.15000吨

2001年3月10日,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签订了买卖啤酒的合同。合同约定:万宁公司在4月30日前支付2万元预付款:兴隆啤酒厂在7月10日交货。4月5日,兴隆啤酒厂突发火灾,设备、原料大部分被烧毁,严重影响了履行债务的能力。万宁公司闻讯后,认为兴隆啤酒厂极有可能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于是通知兴隆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不再支付预付款,后经兴隆啤酒厂交涉,万宁公司同意由振明公司为兴隆啤酒厂作一般保证,万宁公司按期向兴隆啤酒厂支付预付款,合同仍继续履行。7月10日,兴隆啤酒厂未交货。万宁公司要求兴隆啤酒厂返还预付款,赔偿万宁公司经济损失。兴隆啤酒厂拒绝了万宁公司的要求。随后,万宁公司要求振明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振明公司也拒绝了万宁公司的要求。8月25日,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万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兴隆啤酒厂和振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经法院查明,由于兴隆啤酒厂违约,万宁公司除2万元预付款没有收回外,还发生经济损失3万元;法院同时查明,万宁公司尚欠兴隆啤酒厂设备款5万元。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同意将债务相互抵销。

要求: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万宁公司单方面通知兴隆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振明公司拒绝万宁公司要求其为兴隆啤酒厂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的债务能否相互抵销?说明理由。

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打算生产一种新啤酒,其主要原料为A材料,其标准价格为50元/千克,用量标准为5千克/听。根据生产记录,该啤酒厂实际投产该啤酒12000听,领用A材料65000千克,其实际价格为45元/千克。该啤酒厂生产新啤酒的材料用量差异为多少属于有利差异还是不利差异。

A、325000;有利差异

B、250000;有利差异

C、325000;不利差异

D、75000;有利差异

某啤酒厂2019年4月份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计算4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已知:销售乙类啤酒,适用定额税率220元。
李某从某超市买了一瓶啤酒,开启时瓶体爆炸,李某的双手被划破,花去医药费数百元。后来经法院查明,李某开瓶没有过错,而是啤酒厂的啤酒瓶质量不合格,因气温高而爆炸。对于此案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只能向某超市要求赔偿B.李某可以选择向某超市或啤酒厂要求赔偿C.李某只能向啤酒厂要求赔偿D.某超市若赔偿了李某,则无权向啤酒厂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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