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斡旋受贿罪,也称间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A.民办学校校长张某收受了某学生家长的红包,委托本校老师伪造该生的成绩单

B.李董事长送了审计司司长太太一部轿车,成功使得自己的企业逃过审计审查

C.海关负责海外货品清关的小赵,时常收到海外代购商的礼物,并帮他们逃税

D.警察孙某请交管局的老同事帮小李删除违章记录,并向小李索要一笔好处费

相关标签: 请托人   受贿罪   工作人员   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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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哪种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A.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B.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

C.以赠送的方式向请托人赠送的物品

D.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受贿罪构成中的自然人主体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否则不成立受贿罪。对此刑法学界没有分歧。但是,对于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能否成为受贿罪的共犯则存在诸多分歧。主要观点有:共犯否定说。即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受贿罪的共犯;共犯限定说.即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只能成为受贿罪的从犯;全面共犯说。即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既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从犯。也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主犯。根据你的认识。对上述观点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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