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搜题
相关试题
下列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B.试点地区预防腐败局的相关职雕被整合进监察委员会
C.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从属于行政系统
D.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C.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D.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下列情形中,甲和乙只需承担双方责任,无需承担共同责任的是( )。
A.甲乙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B.甲乙合伙办了一家快递企业,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包裹
C.甲养的羊误入乙的菜地,乙发现后不管不问导致损失扩大
D.甲与乙协商共同买下一套房屋,二人约定各欠卖方十万元房款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某些法定情形出现时,暂时不采取在监狱或看守所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符合第二种情形时,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罪犯最有可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A.罪犯甲(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丈夫死亡,父母患重病,尚有三个3-8岁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看
B.罪犯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监后对生活失去信心,自杀未果,危及生命
C.罪犯丙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突发疾病,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D.罪犯丙(女)被判处死刑,判决生效后发现其已怀孕三个月
左图是给定的立体图形,将其从任一面剖开,下面哪一项不可能是该立体图形的截面?
A.
B.
C.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