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企业专门从事薯片生产加工,其持有乙薯片加工企业55%的股份,甲企业与乙企业上-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了15亿元,为了达到进-步的控制,甲企业收购了乙加工公司剩余45%的股份,达到了全资控股,关于该收购行为,下列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说法的是()。
A由于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境内营业额达到了申报的标准,因此需要进行申报
B甲企业此时并购股权的行为不需要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C由于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境内营业额未达到申报的标准,因此不需要进行申报
D并购股权取得控制权的行为不属于经营者集中的方式,不涉及申报的问题
相关标签: 购股权 反垄断 营业额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搜题
相关试题
20×7年1月1日,甲公司付出一项固定资产取得同一集团内乙公司30%股权,取得股权之后能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当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8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600万人民币取得同一集团内的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40%股权,新取得股权之后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假设该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新购股权的业务对资本公积的影响是( )万元。
A、-340
B、-300
C、340
D、300
美国曾相继制定的反垄断法包括()。
A.《克雷顿反垄断法》
B.《罗宾逊·帕特曼法》
C.《布林肯反垄断法》
D.《谢尔曼反垄断法》
发行日交收方式适用于()。
A.证券买卖双方在交易达成后
B.上市公司分割股份并通知原股东更换新股
C.上市公司增资发行新股,原股东卖出其新股优先购股权
D.无法进行例行交收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