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自用的地下建筑,凡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作为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
A40%~50%
B50%—60%
C60%一70%
D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