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王某等12户房民系D市H区众望苑住宅小区15号楼的住户,该15号楼与一垃圾压缩站相距约30米。该垃圾压缩站是众望苑小区所在的H区Y镇政府新建的垃圾处理项目,专为处理众望苑及周边几个小区的生活垃圾而建的。垃圾压缩站在筹建过程中,Y镇政府向H区环保局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申请环境行政许可,并根据该局有关须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意见,委托D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相关报告表,其后送至该局进行审批,H区环保局作出了《关于对D市H区众望苑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以下简称《审批意见》),同意在众望苑小区15号北侧地块建设垃圾压缩站项目,并对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异味的处理、场界噪声对邻近环境质量的影响及各类固体废物处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某等12户居民认为,垃圾压缩站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污水、废物、噪声、臭味等污染会对其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该项目的许可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H区环保局在未征询其意见的情况下即作出《审批意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要求H区环保局撤销该《审批意见》。
如果H区环保局在受理Y镇政府提交的环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后,认为该行政许可与15号楼王某等12户居民有重大利益关系,则应当:
A.告知Y镇政府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B.告知Y镇政府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C.告知王某等12户居民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D.告知王某等12户居民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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