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是货主在与承运人签订的提单或租船合同中加进的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本船与他船发生碰撞,其原因既是他船的过失,也是本船船长、船员或引水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过失或不履行职责而造成的,则本船货主在他船(即非载其货物的船舶)对自己所受货损进行赔偿以后,还要对本船承运人提出的索赔予以负责。
A.“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B.“船舶责任条款”
C.“船舶保险的海运条款”
D.“船舶保险的损失条款”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其损失的处理是()。
A、由签订合同的承运人负责赔偿
B、由该区段的承运人负责赔偿
C、由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或该区段的承运人负责赔偿
D、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负连带责任
根据目前海上件杂货运输的实际,“喜玛拉雅条款”本无存在的必要,但在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中,经常还有该条款,那么加入该条款的目的是().
A、对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所造成的损害,有权援引赋予承运人的抗辩权
B、对承运人的独立合同人所造成的损害有权援引赋予承运人的讥辩权
C、是为了扩大承运人免责的范围
D、是为了扩大承运人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