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于先生是一位军人,2007年与于女士结婚。婚后于先生获得复员费10万元,为庆贺二人结婚,于先生的父母赠给儿子一套价值30万元的住房。2008年结婚纪念日于先生将婚前购买的轿车赠给了于女士,并写下了赠予合同。但一直没有过户。2009年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10万元的复员费属于()。

A.于先生的法定特财产

B.于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

C.于女士的婚后个人财产

D.婚后共同财产

相关标签: 复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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