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适用的是下列哪一项原则?
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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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
A.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C.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后乙杀害丙。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C.乙、丙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卖羊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张接受该笔贿赂。甲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前海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刘延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刘延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马军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前海公司可要求刘延补足出资B.前海公司可要求马军承担连带责任C.前海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刘延补足出资D.前海公司的债权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刘延补足出资
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
甲国人李某长期居住在乙国,并在乙国经营一家公司,在甲国则只有房屋出租。在确定纳税居民的身份上,甲国以国籍为标准,乙国以住所和居留时间为标准。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只能对李某在甲国的房租收入行使征税权,而不能对其在乙国的收入行使征税权B.甲乙两国可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协调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C.如甲国和乙国对李某在乙国的收入同时征税,属于国际重叠征税D.甲国对李某在乙国经营公司的收入行使的是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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