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公民甲于2000年与乙在北京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5年,甲赴美国留学,后留在纽约工作。甲赴美后,乙留在北京朝阳区的家里伺候老人,抚养孩子。2015年,甲在纽约州某法院起诉离婚。乙收到离婚起诉书后气愤万分,遂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做出缺席判决,判决甲与乙离婚,甲承担小孩抚养费每月3000元。与此同时,纽约州某法院也审理了甲与乙的离婚案,判决甲与乙离婚。甲随后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纽约州某法院的判决。
(1)我国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为什么?
(2)我国法院是否应该承认和执行纽约州某法院的判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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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A、须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B、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C、须经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后向人法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D、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