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问答题:某自行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280元/辆。2015年3月末留抵税额3000元,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现金折扣; (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支付运输单位运杂费8000元,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4454.55元: (3)销售工厂2008年购买自用的机器一辆,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 (4)当期销售货物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本月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 (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40000元,增值税税额23800元: (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支付价税合计金额9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工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金额60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该自行车厂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2)该自行车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该自行车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应纳的增值税; (4)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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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终了,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科目,贷记()科目。
A、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
B、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C、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转出多交增值税)
D、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转出多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规定每5天预缴一次增值税,2017年3月当期进项税额40万元,销项税额为90万元,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则月末企业的会计处理( )。(2017年)
A、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0
B、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C、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0
D、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
某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70万元,则月末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
B、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