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之前我和一家公司纠缠不清,就离开了,但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他们也没有给我开具离职证明,我之后找的一家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开始是按照正式发工资,后来说按照兼职,因为我之前没有离职证明,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说合同还在(是我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他们会不会以这个为理由,合理的不和我签合同。但是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上家公司答应给我离职证明,我找现在这家公司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但是他们要降低我的薪金,说签合同要给我交保险,我该如何处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开始是我的原因,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要走什么流程?,如果要打官司,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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