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某在自己的承包地中劳动,突然一根一万伏的高压电线断落,致使李某身亡。李某之妻向县供电局要求赔偿,而供电局却以电线断落不是自己的过错和没有赔偿的先例为由而拒绝。据调查:高压线是三年前架设的,所用的水泥杆、电线等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供电局架设也符合规定,供电局对电线断落没有过错。李某在责任地里劳动,耕作时也没有过错。 问: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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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市供电局辖区内用户增多,为抢修改造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提前通知,给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42名用户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52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三人为诉讼代表人。下列诉讼权利中,未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甲、乙、丙三人不能行使的是( )。[2009年真题]
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C、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
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