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丢失的物品予以追缴。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公安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