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比利时人凡派克到北京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进口机器设备的合同,合同选择适用了与该生意没有关系的德国法律。设备运到中国后因调试安装产生纠纷,中国公司欲将凡派克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凡派克在中国没有住所或居所,也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关于本案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因凡派克在中国没有住所或居所,中国法院对其没有管辖权
B、中国公司可在该机器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中国法院起诉
C、虽然该交易与德国法没有关系,当事人的该法律适用选择依然有效
D、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比利时法
相关标签: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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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税收管辖权确立的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的不同原则,税收管辖权分为()。
- A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 B第三国管辖权
- C地域管辖权
- D双重管辖权
- E居民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