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某系某县国税局的公务员。他为人热情,也有一定能力,但工作表现较差,组织纪律性松懈,常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2004年就连续泡了15天病假,还有一个多星期无故不上班,因此,2OO4年、2006年年度考核中均被定为不称职等次。2007年年初,局里“一把手”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他表示痛改前非。4月份,“一把手”因工作需要调到其他部门任职。新上任的“一把手”为整顿工作作风,自行决定辞退李某。李某不服,遂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控告。请问:上述案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务员辞退的相关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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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由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起草的《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首次明确了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的5项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山西省这一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

A.防止权力过于集中

B.防止党政一把手自由测量权

C.让其他领导人得到更多锻炼

D.减轻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单选]君王自命“天子”,龙种高贵,君王驾崩,君统不缀,由其嫡长子自然承袭,如是者不绝。父家长在家庭内是一把手,君王是国家的一把手,是全国子民的严父,且各级地方政权的首脑亦被视为百姓的“父母官”。这段材料所表达的主旨是()。
A.强干弱枝,中央集权
B.男尊女卑,君父一体
C.君权神授,皇位世袭
D.君父同伦,家国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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