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张某、李某故意伤害、盗窃、抢劫案

林某与张某都是1994年4月20日出生,两人因此成为好朋友。李某是张某的表弟,1995年2月18日出生。2010年4月20日晚,三人在一餐馆庆贺林某与张某的生日。11点左右结账时,三人的钱都凑起来还不够付账。服务员小王见此情景,嘟囔了一句:“没钱还摆阔!”不料被李某听见,他立即和小王吵了起来。林某、张某二人在一旁起哄:扁他!扁他!于是,李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了小王一刀。看到饭店服务员一起围攻过来,三人赶忙逃出餐馆。出了餐馆后,三人商量必须先弄点钱作路费外逃。李某说他知道厂长高某家放有该厂的保险柜,而且最近该厂要发工资,不如到高某家走一遭,林某、张某二人附和。凌晨3点左右,三人来到高家。林某与张某在外面望风,李某入室盗窃。由于紧张,李某误入高某12岁女儿小高的卧室,不小心惊醒了小高,小高大声呼救。李某让小高不要吵,小高仍大声喊叫,李某一紧张,随手用刀柄往小高头上砸去,将其打晕。听到动静后,屋外的林某入室查看,而张某则感觉不妙,飞奔逃跑。林某刚进门,迎头碰到从隔壁赶来的高某,高某一把抓住林某,两人扭打了起来。李某看到林某无法脱身,赶过来从背后向高某捅了一刀。看到高某倒在地上并大量失血,林某、李某二人慌忙向各自家中逃跑。李某在逃跑途中,因神色慌张,被巡警拦住盘问。经盘问教育,李某交代了上述所有犯罪行为。同时,李某还交代,林某与张某于2009年8月某日夜晚偷了一辆摩托车(价值3000元),然后在凌晨时分驾驶该摩托车趁一下夜班女工不备夺取其挎包,但该女工紧紧抓住挎包不放,二人驾车将女工拖出一百多米,致其昏迷不醒。李某还提供了林某与张某的住址,公安机关据此将二人抓住。经鉴定,小王、小高构成轻伤,高某、某女工构成重伤。

【问题】

1.林某、张某、李某在餐馆殴打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2.林某、张某、李某去高某家盗窃保险柜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3.张某的行为是否都构成犯罪?

4.若张某在被公安机关传讯时,还主动交代:在2010年4月20日以前的一年多时间里,他曾多次在当地小学附近以打耳光为手段,强行索要学生财物(每次几元到几十元不等,但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后果),他还任意损毁学校里的公私财物,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情节严重。对张某的此项行为应如何处理?

5.对林某到高家盗窃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

6.李某的行为触犯几个罪名,按何罪论处?

7.李某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为什么?

相关标签: 共同犯罪   保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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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欲翻物资仓库的围墙盗窃抢险物资,因身体矮小未能翻越围墙进入仓库。乙路过见此情形,以与甲一起分赃为条件,找梯子帮助甲越过围墙,甲应允。乙找到梯子后甲顺利翻过围墙窃得财物,甲、乙二人共同分赃。甲、乙二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简单共同犯罪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B.任意共同犯罪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D.特殊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甲欲翻物资仓库的围墙盗窃抢险物资,因身材矮小未能翻越围墙进入仓库。乙路过见此情形,以与甲一起分赃为条件,找梯子帮助甲越过围墙,甲应允。乙找到梯子后甲顺利翻过围墙窃得财物,甲、乙二人共同分赃。甲、乙二人的共同犯罪不属于( )。

A、简单共同犯罪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B、任意共同犯罪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D、特殊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下列有关共同犯罪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任意共同犯罪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

B.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在刚着手实行或者实行犯罪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犯罪故意

C.简单共同犯罪即一般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即特殊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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