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两国就海洋的划界一直存在争端,甲国在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以书面声明选择了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乙国在加入公约时没有此项选择管辖的声明,但希望争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海洋法法庭的设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

B、海洋法法庭因甲国单方选择管辖的声明而对该争端具有管辖权

C、如甲乙两国选择以协商解决争端,除特别约定,两国一般没有达成有拘束力的协议的义务

D、如丙国成为双方争端的调停国,则应对调停的失败承担法律后果

相关标签: 海洋法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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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迄今为止最详尽的一部国际海洋法公约。

A、对

B、错

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国际海底管理局,()可以成为其自然成员。

A、联合国会员国

B、美国

C、所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

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国际海底管理局,谁可以成为其当然成员?()

A、联合国会员国

B、美国

C、牙买加

D、所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

甲乙两国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甲国在签署《海洋法公约》时以书面声明选择了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乙国没有作出此项选择管辖的声明,现对两国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下列哪一选项是符合国际法的是:
A.甲国在乙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将争端提交海洋法法庭B.海洋法法庭的设立可以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C.甲国在乙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可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D.甲乙两国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1973年12月3日联合国在纽约总部召开第三次海洋法会议,此前,联合国曾于1958年2-4月和1960年3——4月在日内瓦举行过两次海洋法会议,由于大国的控制,把领海规定为12海里,没有反映发展中国家的愿望,所以,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举行本身,就是对海洋霸权主义者的重重的一击。与会的国家共有167个。美苏则对会议采取抵制态度。它们先以“时权不成熟”为借口进行阻绕,后又一反常态,提出海块通行、捕鱼、科研等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企图使会议达不成协议。

但是,经过第三世界国家团结一致的努力,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历时9年、共举行了11期,16次会议,最后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共320条,另有9个附件。

——摘编自齐世荣《世界史·现代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召开的历史背景和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产生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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