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公司被甲市乙区地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09年8月4日依法向甲市地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甲市地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乙区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关于适格被告和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B、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C、乙区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D、甲市地税局是被告,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标签: 地税局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A市甲县地税局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吴某存在少报账目,逃避缴纳税款问题,遂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向A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A市地税局的复议决定将罚款改为5000元,吴某认为A市地税局不负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地税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甲县人民法院或者A市地税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2000年9月,在税收大检查中,某市地方税务局查出未来贸易公司自1999年3月至2000年8月未缴纳税款。市地税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应纳税款为5336.73元。此后,公司负责人李某派人缴纳了部分税款2700元,余下的一直未缴。市地税局以《催缴税款通知书》令未来贸易公司应缴税款2636.73元,滞纳金130元,并于10月6日向未来贸易公司依法送达了罚款1200元的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如果该省地税局认为该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明显不当,则有权()。

A、维持该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

B、维持该市地税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C、撤销该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D、变更该市地税局的处罚决定

若市地税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市纺织总会对处罚不服,以市地税局稽查局为被告起诉;同时,对市地税局不作为也不服,以市地税局为被告起诉。从被告确定的角度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查看材料
A.两个起诉均不成立
B.对稽查局的起诉成立,对市地税局的起诉不成立
C.对稽查局的起诉不成立,对市地税局的起诉成立
D.两个起诉均成立
E.两个起诉是否成立,法律没有规定

A县地税局查出B房地产企业在2007年上半年隐瞒销售收入5笔,偷税数额8000元,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追缴税款8000元,处以偷税数额2倍的罚款。B企业不服,在缴纳了8000元税款后,向C市地税局(为A县地税局的上一级地税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A县地税局通知B企业的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16000元,B企业不服,再次向C市地税局申请复议。 C市地税局对于B企业不服强制执行措施的复议申请很快作出复议决定,撤销A县地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B企业随即向A县地税局要求退还已扣缴的罚款,但A县地税局认为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退款,且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未被撤销,表示暂不退款,待有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处理。C市地税局受理B企业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后,复议期已满仍未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法院审理本案期间,A县地税局进一步查明,原来所认定为偷税的5笔销售收入,实际上只有2笔有确凿的证据,另外3笔难以认定,且按2倍罚款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改为补交税款3000元,罚款1倍。B企业以税务机关已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愿意接受新的决定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C市地税局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B企业是否可以对C市地税局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宋某因对县地税局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错列了被申请人,那么()。

A、县地税局应当主动变更被申请人

B、如果宋某不变更被申请人,县地税局只能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C、如果宋某不变更被申请人,县地税局只能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

D、如果宋某不变更被申请人,县地税局可以作出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联系我们 会员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