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零售连锁店的品牌经理怀疑,从一些商店收集的销售点(POS)数据不准确,理由是其他商店销售稳定的商品在这些店的销售波动很大。确定这些商品的销售点(POS)数据是否准确的最佳方式是:()

A、比较类似规模的商店的销售情况;

B、将销售情况与装运量相比较;

C、比较连续几年的销售情况;

D、比较同类产品在同一阶段的销售情况。

相关标签: 销售点   装运量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对销售点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确定其应纳税额?

设服装销售数据库有服装产品、销售点、售货单三个数据表,
服装产品有 产品编号 C 6, 产品品牌 C 4, 产品价格 N 5,1三个字段。
销售点表有 销售点编号 C 3,名称 C 10,所属地区 C 4 三个字段。
售货单表有售货单编号 C 7,销售点编号 C 3,销售日期 D,产品编号 C 6,销售数量 I五个字段。
各数据表的内容如下图所示。
写出SQL语句执行下列操作:
1. 查询价格在230元以下的的才子品牌的服装产品的各个字段的信息,按价格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Select * from 服装产品 where 价格=10
3. 查询销售点“红星步步高”的销售情况,查询出售货单编号、销售日期、销售数量、产品编号、产品品牌、产品价格,将查询结果存放在数据表d:\temp1中。

SELECT 售货单编号、销售日期、销售数量、售货单.产品编号、产品品牌、产品价格;
FROM 售货单, 服装产品
WHERE 售货单.产品编号=服装产品.产品编号
INTO TABLE d:\temp1
4. 在售货单数据表中增加销售金额字段,设置其数据类型为数值型,宽度为5,小数位数为1,有效规则为销售金额大于零。

ALTER TABLE 售货单 add 销售金额 N(5,1) CHECK 销售金额>0
5. 将服装产品数据表中“天剑”品牌的服装价格设置为9折。

案情:2002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1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2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二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1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2002年4月3日,市稽查局给销售点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销售点处以应纳税额税额1倍的罚款,罚款50000元,限销售点在4月10日前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刘某不服,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封财产行为,撤销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本题中涉及应纳税款的只考虑增值税)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甲县原有
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农村局,甲县农业农村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甲县农业农村局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为什么?(3)此案B、C、D、E四家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4)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否据此吊销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5)如果B、C、D、E中只有B、C提起行政诉讼,那么D、E将处于什么地位?法院将如何处理?

甲县原有
A、B、C、D、E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A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工商局将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局,甲县农业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如果B、C、D、E中只有B、C提起行政诉讼,那么D、E将处于什么地位?法院将如何处理?

联系我们 会员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