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又颁布了“五条禁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五条禁令”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
五条禁令中:严重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
A.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B.违者予以辞退
C.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D.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