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曹某与刘某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2013年1月,曹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违约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该案书记员两次到曹某家送达判决书曹某均拒绝接收。对书记员下列做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交给曹某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留在曹某住所,并以录像记录整个过程

C、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交给曹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两次拒收,书记员应将该判决书带回,即视为送达

相关标签: 书记员   判决书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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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CD)

刑事诉讼中应予以回避的情形有()。


A.涉案当事人近亲属担任审判员B.与所涉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书记员C.担任所涉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出任审判长D.书记员的近亲属与所涉案件有利害关系E.审判员与所涉案件当事人十年前曾为同学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由书记员写出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签名。

A、审判员

B、书记员

C、公诉人

D、当事人

合议庭评议笔录,其尾部须签名的有()。

A、审判长

B、书记员

C、合议庭成员

D、审判长、书记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签名。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 A.审判长和书记员
  • B.审判长
  • C.书记员和公诉人
  • D.审判长和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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