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翟继光、耿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该局经过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于1999年9月向翟继光核发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作废存档。2005年,翟继光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因翟继光到期未还贷款,信用社起诉翟继光还款。法院判决翟继光还款。判决生效后,翟继光仍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屋拍卖。此时,耿涛才知道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并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2006年4月,耿涛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撤销核发给翟继光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予以拒绝。耿涛于2006年6月以其没有与翟继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继光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耿涛又对翟继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翟继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认定翟继光与信用社的房屋抵押无效。之后,耿涛向刑事侦查机关举报。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主张、抵押及抵押权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耿涛有权向翟继光主张损害赔偿,无权主张贷款抵押无效

  • B抵押无效,耿涛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信用社不享有抵押权

  • C虽然本案抵押存在欺诈,但耿涛也存在过错,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 D物权变动实行公示公信原则,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 E由于抵押办理了登记,而物权的登记不能撤销,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相关标签: 所有权证   信用社   抵押权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我国的房屋权属证明有:()

A、《房屋所有权证》

B、《房屋共有权证》

C、《房屋他项权证》

D、《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E、《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秦某租住江某房屋,后伪造江某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吴某。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时未发现材料有假,便向吴某发放了房屋所有权证。江某发现房屋被卖时秦某已去向不明。江某以登记错误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法院应判决房屋登记部门撤销颁发给吴某的房屋所有权证

B、吴某是善意第三人,房屋登记部门不应当撤销给吴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C、江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D、江某提起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自房屋登记机关作出过户登记之日起计算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有()。
A.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B.农用地交换调整协议
C.农用地交换调整批准文件
D.土地征用协议及批准文件
E.《国有土地所有权证》

袁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袁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袁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对商业用房按揭楼盘准入时,按揭楼盘应符合()。

A、可分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分户设定抵押

B、不一定要求可分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C、可分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不一定需要分户设定抵押

D、可分户设定抵押,但不需要可分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联系我们 会员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