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王某是江苏省A市(地级市)某灯具市场内专门经营开关、灯具的个体工商户。自2009年8月1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来,一直按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额(每月150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3年年底,灯具市场决定进行内部市场布局调整,并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内部统一装修。在装修期间,所有业主搬出灯具市场的大楼。2013年12月王某向主管国税三分局办理了停业登记,停业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2014年3月12日,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王某自办理停业登记以来,一直在另一建材市场销售开关、灯具。2014年3月16日,三分局税收管理员林枫到建材市场巡查,确认王某确实在经营。3月17日三分局向王某下发催缴通知书,催促其缴纳2014年1~2月核定征收的增值税3000元。3月22日,见王某未来申报缴纳3000元税款,经三分局局长批准,三分局扣押了王涛的部分灯具,3月25日委托本市某商业企业代为销售,4月5日,商业企业将全部代售收入4000元交给三分局。4月9日三分局办理了税款、滞纳金的入库手续,并于4月15日将余款退还王某。 王某不服三分局的处理,认为自己在停业期,虽然还在经营,但是经营收入远不如在灯具市场,没有超过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才没去申报纳税。于是于2014年4月19日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主管国税三分局的处理有哪些不恰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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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进项税额为200000元,销项税额为500000元,已经预缴的增值税税额为400000元,则月末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00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0
B: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0000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00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0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计算进口设备增值税的公式正确的是()。
A.进口设备增值税;到岸价X增值税税率
B.进口设备增值税=FOBX增值税税率
C.进口设备增值税=(FOB+国际运费)×增值税税率
D.进口设备增值税=(FOB+国际运费+运费保险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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