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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文路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路公司”)。四名股东的出资比例依次是35%、30%、25%和10%。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丙任监事。 (1)2007年2月,丙提出,甲在留学咨询行业从业多年,经验丰富,对公司业务发展有较大贡献,提议2006年度利润由甲、乙、丙、丁分别以45%、25%、20%和10%的比例进行分配。全体股东均表示同意。 (2)2008年3月,乙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轿车,经销商要求其提供担保。乙与甲商量后,甲便以文路公司名义与经销商签署一份保证合同,并加盖文路公司印章。事后,甲将此事告知丙,丙未表示异议。丁得知后表示反对,甲回应说公司多数股东已经同意,担保不违反法律。 (3)2010年7月,丁因公司3年来一直不分配利润而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书面请求。文路公司允许丁在公司查阅会计账簿,但拒绝丁复印部分账簿内容的请求。 (4)2011年1月,丁见投资无回报,也无法参与管理,心生转让股权之意。经询问,乙有兴趣购买。甲听说后提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丁必须先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乙。后丁认为乙的出价太低,遂放弃转让给乙的打算。 (5)2011年4月,甲编写的《留学指南丛书》出版。甲未告知其他股东,就以文路公司名义从自己手中购买5000套该丛书。丁知道后提出异议,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6)2011年5月6日,丁向公司监事丙当面递交一份书面请求,请求其向法院起诉甲违反忠实义务,要求甲赔偿公司损失。丙一直未做答复,也未采取任何行动。6月20日,丁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对甲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文路公司2006年度利润未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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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B、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C、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D、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权利

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拟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丙拟提出的下列理由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协议收购中的“过渡期”的是( )

A、自签订收购意向书起至完成资金交割的期间

B、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

C、自达成意向起至签订收购协议止的期间

D、自签订收购协议起至完成资金交割的期间

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该两个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公司的股东可以对利润分配进行约定,乙公司的股东不能约定

B、甲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乙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C、两个公司股东(大)会对一般决议的表决方式可由公司章程自行确定,通过特别决议则必须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D、均没有注册资本的法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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