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搜题 >学历教育 >学历类 >试题详情
题目

甲、乙、丙三人于2001年10月投资设立A合伙企业,11月4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B、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C、将甲作为退伙处理

D、如果甲的行为给乙丙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标签: 企业法   合伙人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有限合伙制合伙人由()和()构成。
  • A永久合伙人和特殊合伙人

  • B特殊合伙人和股东

  • C永久合伙人和股东

  • D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联系我们 会员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