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市市民李小宝常年居住在甲市的A区,其在甲市的C区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铺。但其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长李大宝。李大宝居住在甲市的B区,而且实际上并不参与汽车修理铺的经营。李小宝为了拓展业务来源,与位于甲市L县的乡办企业泰华汽车修理厂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李小宝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泰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李小宝因此每年要向泰华汽车修理厂缴纳管理费4万元。为了满足逐渐增加的业务需求,2012年3月李小宝招聘了甲市D区的市民吴大维为其修理工。一日,吴大维在修理完客户吴莫愁送来的一辆轿车进行最后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路边的隔离带上,造成轿车损毁严重,基本报废,所幸吴大维并没有受伤。事后,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达成协议。现吴莫愁拟向法院起诉。若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生了争议,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相关标签: 修理铺   修理厂   管辖权  

提示:未搜索到的试题可在搜索页快速提交,您可在会员中心"提交的题"快速查看答案。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下岗职工是指由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按照以上划分标准,以下选项所述人员中可以称为下岗职工的是()。

A.房伟原来在糕点食品厂工作,半年前辞去工作,开了一个汽车修理铺

B.杜晓娟原来是某咨询公司的办公室秘书。最近,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解除了她的工作合同,她只能在家做家务

C.李东升原来在机床厂工作,因长期疾病不能工作,经批准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

D.沈生原来在汽车制造厂工作,今年53岁。去年工厂因产品积压、人员富余,让50岁以上的人员回家休息,等55岁时再办正式退休手续线远近不同

小林今年21岁,职校汽车修配专业毕业,父母离异后,跟奶奶一起生活。他很重义气,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平时常出入娱乐场所,曾有吸食毒品的不良记录。今年年初,小林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社会工作者多次与小林面谈辅导,逐渐建立了良好的专业关系,经过反复讨论和协商,社会工作者与小林共同制订了个案管理服务计划。在社会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和帮教下,小林的生活方式有了较大改变,还和朋友一起开办了一间汽车修理铺。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主要是通过()的方法,较好地提供了个案服务。
A.有重点、分步骤地制订矫正工作计划B.协调多部门、多机构提供整理合性服务C.发掘矫正对象潜能和参与问题解决D.发展特殊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如今,人们经常讨论职工下岗的问题,但也常常弄不清“下岗职工”的准确定义。国家统计局(1997)261号统计报表的填表说明中对“下岗职工”的说明是:下岗职工是指由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人。按照以上划分标准,以下哪项所述的人员可以称为下岗职工?()
A.赵一原来在汽车制造厂工作,半年前辞去工作,开了一个汽车修理铺。
B.钱二原来是某公司的办公室秘书。最近,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解除了她的工作合同,她只能在家做家务。
C.张三原来在电机厂工作,因长期患病不能工作,经批准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
D.王五原来在电视机厂工作,今年53岁。去年工厂因产品积压,人员富余,让50岁以上的人回家休息,等55岁时再办正式退休手续。

张某与他人合伙开办一工作室,但资金暂缺,为此,2011年5月20日张某向王某借款2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哈雷摩托作为抵押担保。5月25日,王某将20万元交付给张某,但张某却没有如约将摩托车交付给王某,也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后工作室需购买电脑,张某便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从李某处购置了50台电脑,价值总计15万元,双方约定一方不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货款的,将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同时,张某向李某交付了1万元的定金。后李某又要求张某提供担保,于是二人在5月29日订立了质押合同,张某将其哈雷摩托车质押给李某,并于次日将摩托车交付于李某。后来李某因无法提供如数的电脑而给张某的业务带来影响,导致其损失5万元。在李某占有摩托车期间,其将摩托车出质给了不知情的赵某。而赵某由于酒后开车,出了交通意外,摩托车多处损坏。赵某到周某的修理铺进行维修,赵某交付了修理费后要将车取走,但周某却以赵某之前尚欠其修理费未还而留置了该摩托车。问题:1.张某与王某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2.张某与王某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王某的抵押效力如何?3.张某与李某的质押合同是否生效,李某的质押效力如何?4.张某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其最多向李某可以主张多大的赔偿责任?5.赵某由于过错导致摩托车多处受损,张某应该向谁请求赔偿其损失?6.周某能否留置赵某送来维修的摩托车?7.若本案的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都有效且有行使的依据,其行使顺序为何?
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把自己所有的价值8000元的摩托车1辆质押于乙,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约定,若甲到期不能还款,则该摩托车即归乙所有。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摩托车交付乙占有。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即将摩托车推出自己使用。使用中,因不慎致使摩托车部分零件损坏,遂将车交付丙修理。丙修理后,因乙认为修理费不合理,拒绝交付修理费,摩托车被丙留置。在丙占有期间,因修理铺被盗,摩托车被偷走,案件至今未破。就此,当事人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该车的损失应由甲承担,因甲为车的所有权人B.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乙为车的所有权人C.该车的损失应由丙承担,因在丙占有期间被盗D.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因乙为有过错的质权人
联系我们 会员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