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5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该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5月4日由于遇到山洪暴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相关标签: 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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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劳动条件和最低工资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涉及劳动条件的内容,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

B.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涉及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执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

C.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涉及劳动条件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决定是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还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

D.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涉及最低工资标准的内容,由劳动者决定是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还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

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中,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时,关于履行地确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B.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C.即时结清的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D.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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